广州市2016年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要点
2016年是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之年,也是国民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更是我市全面增强国家中心城市功能与地位、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发展、从根本上扭转职业病防治形势被动局面的关键时期。2016年,全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要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坚强领导下,紧密围绕全市安全生产中心任务,以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为根本目的,以强化和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为基本导向,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问题意识,坚持创新协调发展,深化依法治理,促进强基固本,全面推动全市职业卫生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持续完善责任体系,不断夯实监管基础
1.加快推进职业卫生“一岗双责”制度。推进各区、镇街园区将职业卫生工作明确纳入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加大职业卫生监管指标在安全生产责任制中的考核权重;在市、区、镇街三级和全市用人单位,巩固和加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卫生”的新机制。
2.组织召开现场会强化职业卫生行业监管。贯彻落实《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广州市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通知》(穗办电〔2015〕54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穗编字〔2015〕216号)等文件精神,研究召开建筑施工、水务行业职业卫生监管现场会,探索职业卫生行业监管新方式新方法。
3.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综合执法。按照“一体化视角、标准化执法、同类化监管、清单化服务”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和完善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综合执法制度;制定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清单指导书,大力推行同类事项的综合执法,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中的职业卫生处罚比率,全面提高我市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综合执法和服务水平。
4.推进职业卫生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以全市建立健全镇(街)园区专职安监员队伍为契机,推进镇(街)园区安全监管队伍中按5:1的比例配备设置职业卫生监管专职人员;继续组织实施职业卫生监管骨干“千人培训计划”,加强镇(街)园区专职安监员队伍特别是新招录人员的职业卫生专项业务培训。
5.进一步提升职业卫生制度供给力。研究制定《广州市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和《广州工厂企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分类评估技术规范》等规范性文件。
6.继续实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季度评价通报制度。全面总结2014、2015年的实施季度评价通报制度的经验,进一步调整、完善和优化评价指标,继续实施2016年季度评价通报制度,推动全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提速增效。
二、坚持务实创新,实现监管精准发力
7.探索开展小微企业职业卫生“合检并评”试点工作。为减轻小微企业职业卫生投入负担,计划联合市职业病防治院和有条件的技术服务机构,在花都区狮岭镇和荔湾区桥中街开展箱包皮具制鞋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健康检查与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合检并评”试点工作,形成合检并评报告,总结经验后在全市予以推广。
8.打造一批职业卫生样板企业。在全面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基础建设达标创建,进一步摸清底数和核实申报数据的基础上,协调各区根据企业规模、行业类型,创建一批职业卫生样板企业,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形成辐射效应。
9.试点职业卫生分级分类监管。组织实施企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分类管理试点,推进职业卫生管理的标准化和程序化;根据企业职业病危害特点和防护工作开展情况,分批次公布职业病危害高风险企业名单,突出执法重点,加大其监督检查频次,提高监管效能。
10.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帮扶。以政府购买职业卫生服务的形式,委托职业卫生中介技术服务机构上门对经济困难且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中小微企业进行职业卫生管理的指导和帮扶,帮助其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档案台账,完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11.推进职业卫生监管信息化建设。推广应用广州市职业卫生信息电子管理系统,力争2016年底全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和50%以上用人单位实现上线。
三、深化依法治理,强化职业病危害隐患专项整治
12.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批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调整行政许可事项做好后续工作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5) 122号)要求,及早做好职业卫生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和调整的准备工作,更新行政许可目录,清理规范性文件,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手段,确保依法依规履行监管职责,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和死角。
13.继续推进职业病危害哨点建设和专项调查工作。持续推进职业病危害哨点建设,总结和形成中期连续监测资料;继续组织开展地铁隧道施工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试点和船舶修造行业的尘肺病、噪声聋病的专项调查,并制定相应地方规范或管理指引。
14.加强对群体性急性职业中毒的防范与控制。以生产、经营和使用三个环节为突破口,严防毒胶水危害死灰复燃,杜绝群体性职业性急性1.2-二氯乙烷中毒事件再次发生;加强有限空间作业职业病危害的指导管理和隐患排查,重点防范硫化氢、氨、一氧化碳等急性中毒事件发生;开展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专项研究和技术攻关,提高重点行业企业信息化、自动化水平。
15.大力推进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攻坚克难。在全市范围内选取船舶修造业、电子制造、电镀、电池制造、汽车制造、灯具制造、运动器材制造7个行业领域,分批分季度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各区要在非煤矿矿山、建筑施工(隧道)、水泥生产、陶瓷制造、机械制造、铸造、玩具制造、纺织服装制造等行业领域选择1至2个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自行组织专项治理工作,推动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转型升级和淘汰退出。
四、注重培训教育,发展和规范技术服务市场
16.分类有序推进职业卫生培训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5〕121号)要求,探索推进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的一体化培训,统筹协调各职业卫生培训机构,通过专项培训、以会代训、检查交流等方式,加强对重点企业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
17.培育发展职业卫生服务机构。2016年,在我市注册的乙级资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中,有序扶持其拓展业务项目,逐步增强技术服务能力;继续协调卫生行政部门,采用医疗卫生机构独立申请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资质或与职业病防治专业机构合作的模式,快速提高我市职业健康检查服务能力。
18.规范中介机构的技术服务。对在我市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和职业健康检查的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重点查处检测评价报告弄虚作假、质量管理缺位、恶性市场竞争等违法行为,建立技术服务机构“黑名单”制度,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五、严格监管执法,妥善处理群众信访投诉事项
19.依法加强对职业病危害事故企业的监管。持续推进“发现一例倒查一例”的修复式执法,保持查处新发职业病病例的有效力度。
20.依法及时查处投诉举报的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和完善职业卫生“四不两直”暗访暗查工作制度,加强与相关监管部门的协作与沟通,建立信访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化解潜在的矛盾,加大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切实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合法权益。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2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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